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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年性侵妹妹七年 母知情不报判监四年六个月

2024-2-23 10:36| 发布者: 皓考克| 查看: 110 |原作者: 迪拜网

摘要: 13岁哥哥非礼年仅五岁的亲妹妹,甚至在妹妹12岁时三度强奸她。母亲得知后知情不报,甚至在女儿怀孕后把她带到马来西亚试图堕胎,欲为她办退学掩饰真相。母亲包庇儿子,被判入狱四年六个月。法官星期四(2月22日)下 ...
13岁哥哥非礼年仅五岁的亲妹妹,甚至在妹妹12岁时三度强奸她。母亲得知后知情不报,甚至在女儿怀孕后把她带到马来西亚试图堕胎,欲为她办退学掩饰真相。母亲包庇儿子,被判入狱四年六个月。
法官星期四(2月22日)下判时说,被告作为受害者母亲,在有合理理由怀疑儿子虐待五岁女儿时,没能保护她且毫无作为,甚至让两人同睡一张床,增加了女儿受害的风险;被告也没尽到为人父母的责任,没有教导儿子是非对错,更没在儿子的犯罪行为萌芽时加以纠正,导致女儿余生得承受被侵犯的结果。
现年45岁的母亲共面对五项控状,包括两项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,以及三项知情不报的控状,指她在知道或有理由相信儿子非礼或强奸女儿后,没向当局通报,也没保护女儿。被告早前承认其中三项,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。

  
 
为了保护受害者,法庭谕令媒体不准报道任何可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资料,包括被告名字。
发现儿子偏差行为 却未采取措施保护女儿
这起案件发生在2010年至2017年之间,哥哥13岁时看了色情动画片后有样学样,开始非礼比他小八岁、当时年仅五岁的妹妹,后来更在妹妹12岁那年三度强奸她。
案情揭露,被告曾在2010年看见儿子全裸抱着下半身一丝不挂的五岁妹妹,让妹妹坐在厨房的洗衣机上。被告当时对儿子说他不该如此。
同年,被告替受害人洗澡时发现她内裤有精液,质问儿子是否强奸妹妹,并在儿子否认后提醒他不能对亲妹妹“做出这样的事”。
被告早在2010年就发现儿子的偏差行为,但她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保护女儿,既没确保儿子不再重犯,也未向当局通报,而且还在2017年6月初,允许已经20岁的儿子和12岁女儿同床。

  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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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天,被告被吵醒后掀开儿女被单,发现儿子正在强奸妹妹,但她仅提醒儿子那是他的妹妹。直到2017年11月,受害人月经没来,被告确认她怀孕后,因为担心带女儿到本地医院会导致儿子被捕,因此在12月11日带女儿到新山堕胎。由于女儿当时已经怀孕八周,医生拒绝为她堕胎。
为了不让学校发现女儿怀孕,被告以女儿生病为由,要为她办退学,但被校方拒绝。后来在校方的追问下,被告才供出女儿怀孕一事,此案才被揭发。
胎儿父亲为另一名18岁青年
调查揭露,受害人腹中胎儿的经手人其实不是哥哥,而是受害人在网上认识的一名18岁青年。该青年早前已经被判坐牢八年,外加六下鞭刑;哥哥则被判坐牢11年半,以及七下鞭刑。
被告律师早前求情时说,被告在13岁时曾在醉酒后被男友的友人性侵;她14岁怀孕,15岁结婚,前后生了三男一女,后来因丈夫出轨在2013年离婚。
另外,被告被诊断患有重郁症和广场恐惧症,她跟受害人也已重新在一起生活。
控方指出,被告的重郁症并非是让她做出错误判断的因素,她的病情在儿子被捕后越发严重,不该被视为求情因素。控方说,被告不仅辜负女儿的信任,还一再采取行动包庇儿子,建议法官判她坐牢四年至五年。
据记者观察,包括受害人在内的家属星期四都在庭上旁听,被告被判刑后,受害人抱着坐在身旁的男性亲友平复心情。亲属上前与被告道别时,被告含泪叮嘱女儿要好好照顾自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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